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下发芦山地震捐赠款物管理通知
4月23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下发《关于加强接受四川芦山地震捐赠款物管理的通知》(中红办字〔2013〕57号)。通知要求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开展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按照尊重捐赠者意愿,专款专用的原则管理使用捐赠款物。要求严格救灾物资接收、采购、分配及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加大捐赠信息的公开透明度,及时向社会公告接受捐赠的收支情况,主动接受捐赠人和社会的监督,配合政府部门的专项审计,确保四川芦山地震捐赠款物全部用于抗震救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