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豫红感恩捐献者”项目实施方案》实施细则,许昌市红十字会按照医疗救助救助标准,拟对以下4名捐献者实施医疗救助:1.吴睿敏,2467元;2.王长太,690元;3.姬兴浩,1365元;4.刘桂芳。2300元,合计6822元。费用从“豫红感恩捐献者”公益项目筹款中支出。
公示期为3天,自2023年6月13日——6月15日。
许昌市红十字会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