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单位)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
(二)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
(三)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四)开展应急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
(五)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
(六)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七)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
(八)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开展社会救助及相关服务工作。
(九)依法开展和推动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
(十)依法开展募捐活动。
(十一)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十二)宣传国际人道法、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
(十三)完成政府委托事宜,完成上级红会交办的工作,指导县市区红十字会开展红十字工作。
二、机构设置
许昌市红十字会内设机构2个,包括:办公室、赈济救护部。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许昌市红十字会决算包括:本级决算(1个)。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01.4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5.69万元,下降26.03%。主要原因是2022年退休一人和减少许昌红十字蓝天救援队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01.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4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01.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4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1.4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5.69万元,下降26.03%。主要原因是2022年退休一人和减少许昌红十字蓝天救援队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4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5.69万元,下降26.03%。主要原因是2022年退休一人和减少许昌红十字蓝天救援队经费。。
(二)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8万元,占2.7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9.95万元,占88.68%;卫生健康(类)支出4.32万元,占4.26%;住房保障(类)支出4.38万元,占4.32%。
(三)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3.5万元,支出决算为101.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3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一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33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实际存在情况。
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6.90万元,支出决算为9.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3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一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为5.90万元,支出决算为4.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1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一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9.10万元,支出决算为74.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6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一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1万元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经费调剂。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90万元,支出决算为2.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5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一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80万元,支出决算为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3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一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60万元,支出决算为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2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一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1.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30万元,支出决算为1.76万元,完成预算的40.93%。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使用频率。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00万元,完成预算的43.5%,占98.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2万元,完成预算的6.67%,占1.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4万元,完成预算的43.5%。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使用频率。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加油、维修、车辆保险和高速公路过路费。2022年期末,部门(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0.02万元,完成预算的6.67%。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人员。2022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个、来宾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1万元,比2021年度减少0.05万元,下降0.43%。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2年期末,我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单位)按照《中共许昌市委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许发〔2021〕13号)文件要求,对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单位)对本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了自评。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情况良好。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