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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平凡事 身后大爱情

时间:2016-09-23 16:24:37  来源:  作者:

 

生前平凡事   身后大爱情
——许昌市人体器官捐献情况通报
 
“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用臧克家的这句诗句来形容人体器官捐献者是最好不过的。
自2011年7月河南省作为第二批人体器官捐献试点省份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以来,在许昌市红十字会、许昌市卫生局的高度重视及社会多界的大力支持下,特别是在广大医务人员积极参与下,我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取得了迅猛的发展。
为了促进我市人体器官捐献事业健康发展,更好地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今年6月23日许昌市红十字会、许昌市卫生局联合成立了许昌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领导小组;分别于去年3月和今年6月对全市相关人员进行了器官捐献知识培训,并把器官捐献工作纳入红十字会工作和卫生工作年度目标考核,也把知识培训纳入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大部分二级以上医疗单位在有关病区布置器官捐献知识宣传版面;各级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相关者,还通过各种媒体宣传人体器官捐献知识、捐献人物和事迹,扩大了器官捐献的知晓率,弘扬了新风正气,传播了精神文明。
2011年11月14日,44岁的禹州市杜岗寺村民王松枝遗体捐献,开启了许昌市人体器官捐献事业的先河。之后,越来越多的捐献者在许昌市涌现:吕志辉、赵真理、王保住、魏延渊……一个个熟悉或不熟悉的名字背后,蕴藏着多少人间大爱,谱写着许多感人故事。
医院大夫也有同样的感受:“在急诊室和ICU,碰到生命无法挽回又具备捐献条件的患者时,我们医务人员会尝试着向家属提及器官捐献的事宜,了解他们的意向。以前,一说捐献,十有八九是要被骂回来的,现在,多数家属都能平静地听我们把话讲完,他们也逐渐认识到,捐献器官,既是奉献爱心,挽救他人,也是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延续了亲人的生命。”
截至2016年9月20日,我市已累计捐献人体器官28例。其中今年捐献12例,他们分别是:禹州市人员医院6例、长葛市人民医院4例、许昌市人民医院1例、鄢陵县人民医院1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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