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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红十字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05-19 11:53:07  来源:  作者: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28日至12月16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市红十字会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5年1月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红十字会反馈了巡察意见1月9日至4月8日,市红十字会进行了三个月的集中整改。

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河南省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许昌市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市红十字会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牢固树立“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意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整改落实,并长期坚持。成立以专职副会长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下发了《许昌市红十字会关于落实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及整改完成时间,建立整改台账,细化工作任务,确保以扎实的整改实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促进全市红十字工作健康发展。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对照市委组提出的4个方面问题4个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整改方案梳理出31项整改任务,积极推进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31,完成整改措施61,持续推进5项。

(一)已完成的整改任务

1.“县(市、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不顺”问题,部分县区负责同志座谈反映,市红十字会主要领导未开展过专题调研,未与分管县级领导会商沟通、积极推进,至今长葛市等4地体制仍未理顺。

完成情况:阶段性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全市红十字系统2025年工作会,向各县(市、区)红十字会下发《许昌市红十字会推进县级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工作方案》,和未理顺管理体制的县(市、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或专职副会长进行座谈,了解县(市、区)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工作的困难,督促指导未完成体制理顺的县(市、区)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组织、编制部门汇报,加快体制理顺进度;3月份,和市委编办进行了沟通对接,并再次就理顺管理体制问题进行了摸底统计,建立了《许昌市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情况统计表》,明确了目前各县(市、区)红十字会编制文件已下发的情况,各县(市、区)红十字会和卫健委混编混岗、体制不顺,主要是由于事业单位改革、事业编制超标待逐步消化等历史遗留原因造成,市红十字会后续将配合省红十字会就理顺管理体制问题进行调研,持续推进问题解决。二是向市政府领导汇报了县(市、区)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工作情况,争取市政府领导对此项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协调解决各县(市、区)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工作的困难。

2.“执行红十字会章程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方案计划2023年1月11日之前召开代表大会,截至巡察撤回会议仍在筹备阶段。

完成情况:阶段性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市红十字会近年来积极向分管市领导汇报会员代表大会相关事宜,并开展多次会议筹备工作,但由于各种原因会议暂未召开。2024年10月,河南省红十字会第六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后,分管红十字工作的黄河副市长高度重视,积极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市红十字会严格按照黄市长指示要求认真筹备,目前理事、监事人员已收集整理完毕,市委组织部对兼职副会长、兼职监事长的审批已完成,会议所需的各类文字材料已完成,会员代表大会的前期筹备工作已完成,待市政府同意,确定会议时间,即可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3.县(市、区)红十字会换届尚未提上日程。

完成情况: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召开全市红十字系统2025年工作会,向各县(市、区)通报了我市红十字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筹备情况,督促指导县(市、区)红十字会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按照《中国红十字法》和《中国红十字章程》要求,积极筹备,适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依法依规进行换届工作。

4.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巡察整改监督不力。

完成情况: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整改监督台账。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持续开展监督,对已整改的问题持续跟踪,确保改出成效,对未完成整改的2项问题,通过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二是积极开展驻点监督。自巡察反馈问题后,结合工作实际,每周到市红十字会开展日常监督一次积极参加市红十字会“三重一大”会议,对捐赠款物发放使用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进监督检查;2025年以来,开展驻点监督12次,实地监督3次。

5.以制定措施代替问题整改,反馈的“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均为“阶段工作结束时对网站工作进行小结,形成书面报告,上报会领导”,内容一致,且未落实。

完成情况: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并于2月28日印发了《许昌市红十字会宣传工作制度》,根据单位实际工作情况,将《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表》改为《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核表》,明确将微信公众号和网站同步管理,原创信息由各部室起草后部室负责人进行审核,专职副会长复核后在微信公众号和官方网站同时发布,转载类内容由各部室提供,办公室主任线上审核后即时发布,保证单位宣传平台发布信息内容准确、表意清楚;二是已于2024年12月底对网站的陈年信息进行了一次清理,仅保留2020年以后的信息,后续每半年进行一次清理,保证网站内容信息有效、更新及时。

6.反馈的“‘红十字进社区’推进慢”问题,“计划2023年6月底之前,各县(市、区)至少启动1个试点社区”,报告显示“已完成”,但实际上襄城县尚未启动。

完成情况: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5年2月14日指导襄城县红十字会依据工作实际,选取群众基础良好,社区(村)配合程度高,活动开展便利的范湖乡西谭村启动试点,推动“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在基层“生根”;二是督促指导魏都区等县(市、区)在已开展的红十字进社区活动中,不断规范活动流程,确保达到良好的活动效果。

7.反馈的“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走过场”问题,未制定整改措施,也未开展相应整改。

完成情况: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1月15日在巡察整改推进会上,对“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行补学,并举一反三,今后对党的重大会议精神要第一时间组织学习,结合红十字会工作实际,做好会议精神落实;二是修订完善《许昌市红十字会党支部“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精心制定每月学习计划,截止目前,分别对习近平总书记致信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组织研讨交流。

8.反馈的“‘我为群众办实事’个人台账照搬单位工作台账内容”问题,未制定整改措施,也未开展相应整改。

完成情况: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文风,从实要求各类上报文件,已制定并于2月28日印发了《许昌市红十字会文件“照搬照抄”追责机制》,规范公文格式,严格审核公文内容,杜绝在网上下载、互相抄袭、找人代笔等行为;二是严肃工作作风,对巡察整改反馈的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接受五部门联审,整改过程中,积极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督导检查,确保整改落实。

9.反馈的“编外人员管理不规范”问题,制定的管理制度明确“每年对编外人员开展考核”,实际未落实。

完成情况: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编外人员考核办法》,于2025年3月份对2024年度编外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表现进行了考核,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本人及其派遣单位(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后将每年按照《编外人员考核办法》对编外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考核。

10.反馈的“组织生活会不够严肃,存在以希望建议代替批评的现象”问题,整改不彻底,边改边犯。

完成情况: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1月15日在巡察整改推进会上,传达学习2025年1月9日中共许昌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召开组织生活会的工作提示,组织全体党员进行培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中关于组织生活会的相关规定要求;二是2月8日高标准组织召开巡察整改暨2024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本着对个人、对单位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民主评议党员;三是主动接受监督,在2月8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暨2024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时,邀请市委组织部干部四科、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四室、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到会指导监督,及时改正问题,确保“不走过场”。

11.反馈的“2019年以来,两次人事调整当事人均未回避”问题,整改不彻底,边改边犯。

完成情况: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崔献勇于2月28日作出深刻检查,并对办公室主任和负责人事工作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选人用人工作规章制度,完善并于2月28日印发了《许昌市红十字会人事管理制度》,对负责选人用人工作的人员进行再培训,严格执行回避规定,确保人事调整流程规范有序。

12.反馈的“动员引导社会参与能力水平不高,没有建立经常性、稳定的筹资渠道”问题,宣传扩面工作效果不佳,捐献氛围不浓、筹资渠道单一的困境未见有效破解。

完成情况: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全市各级红十字会累计走访10家企业,涉及各行各业,增强了红十字会与企业的沟通联系,为下一步“5·8人道公益日”筹资活动奠定了坚实基础;2025年开展“5·8人道公益日”筹款时,将邀请市领导和市直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会议,邀请许昌日报社跟踪报道,扩大宣传面和社会影响力,为筹资工作奠定基础;二是加大红十字“三救三献”等业务知识宣传,第一季度,通过微信公众号发放宣传文章86篇;和许昌日报社签订合作协议,第一季度通过许昌日报社发布业务宣传信息9条,每条阅读量都在两万左右,有效提升了红十字会社会影响力。

13.反馈的“在增强红十字品牌建设和公信力上举措不多,缺乏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手段”问题,整改效果不如预期。

完成情况: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开展生命教育进校园等志愿服务活动中,将微信公众号的宣传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切实通过活动宣传提升微信公众号的关注量;二是修订《许昌市红十字会宣传工作制度》,第一时间搜集整理“三救三献”核心业务信息,严格审核信息发布内容,在微信公众号和网站更新发布,第一季度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官方网站发布信息86条,及时宣传了市红十字会的各项业务;三是及时将最新的业务信息向许昌日报社、河南省红十字会等平台投稿,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红十字会社会影响力,第一季度通过许昌日报社发布业务宣传信息9条,每条阅读量都在两万左右,有效提升了红十字会社会影响力。

14.对于习近平总书记致信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这一事关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最高指示和最新要求,市红十字会政治敏锐性不高,反应不够迅速,抢抓机遇的意识不强。

完成情况: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1月15日的巡察整改推进会上,组织全体党员对习近平总书记致信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再学习,并开展集中研讨,撰写交流材料;针对会员代表大会召开问题,积极向分管红十字工作的黄河副市长汇报会员代表大会相关情况,争取市领导重视和支持,市红十字会严格按照黄市长指示要求认真筹备,目前理事、监事人员已收集整理完毕,市委组织部对兼职副会长、兼职监事长的审批已完成,会议所需的各类文字材料已完成,会员代表大会的前期筹备工作已完成,待市政府同意,确定会议时间,即可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二是依据每月中共许昌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下发的主题党日活动通知,结合卫健委机关党委学习要求,将《习近平著作选读》、《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等内容纳入到每月学习计划。

15.2024年10月10日修订的行业纲领性文件《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市红十字会未及时学习领会。

完成情况: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并于2月28日印发了《许昌市红十字会党支部理论学习工作计划》,明确要及时跟进规章制度等纲领性文件出台情况,将类似《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等纲领性文件纳入到每月学习计划,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加强对红十字相关法规制度的学习和研讨,不断提升全体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16.救护工作存在短板。

完成情况: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联合许昌市应急救援培训中心,结合“壹基金安全家园项目”,以社区为单位,加大应急救护知识普及面;二是积极与许昌市消防救援支队联系,为新入职消防员培训应急救护知识,对考核通过者发放救护员证书;三是2月14日、3月4日走进许昌市消防救援支队、驻许部队等开展应急救护知识取证培训,截止目前已培训合格救护员75人。市红十字会将加快工作进度,在2027年底前达到总会、省红会“辖区内取得群众性应急救护证书人数占总人口比例不少于1‰”的要求

17.人道救助工作开展不力。

完成情况: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3月19日,通过许昌市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发布题为“好消息!许昌市‘红十字博爱助明、情暖莲城’眼疾病手术援助项目公益项目活动开始了”的宣传文章,提升公众知晓率;指导许昌华厦眼科医院持续加强院内人员培训,积极向就诊患者宣传项目政策,指导帮助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完成申请;2025年已经完成手术76例,拟资助金额86600元;二是加强与许昌华厦眼科医院深度合作,成立许昌华厦眼科医院红十字志愿服务队,邀请志愿服务队于2月27日、3月12日、3月20日和4月25日参加我会开展的“生命教育•校园健康守护行动”和进社区义诊活动,提升许昌华厦眼科医院知名度,积极推动该项目开展;三是3月4日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组工作人员一同到许昌华厦眼科医院开展调研督导,共同推动项目的高质量开展,打造具有红十字特色的救助项目。

18.工作不用心。

完成情况:阶段性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许昌市微信公众号,于3月21日发布题为“手术免费!嫣然基金会唇腭裂公益活动开始啦!”的宣传文章,积极做好线上宣传工作;二是制作嫣然基金会唇腭裂公益活动宣传页,计划于5月中旬前到全市各主要医院妇产科等科室进行发放,做到精准宣传,提高工作效率。

19.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发动效果不佳,动员社会群众参与募捐力度不大。

完成情况:完成

整改情况:通过许昌日报社、红十字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利用“5·8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红会送医计划”活动等契机,广泛宣传红十字工作,第一季度已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官方网站发布信息90条,通过许昌日报社发布信息9条,每条阅读量都在两万左右,人民群众更加了解红十字事业,为开展人道救助工作积蓄力量。

20.红十字系统开展的“5·8人道公益日”互联网筹资活动主要依赖行政事业单位,筹款额不多,2023年、2024年均未进入全省前十名。

完成情况:阶段性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计划于4月底前召开全市红十字系统“5· 8人道公益日”互联网筹资动员会,解读今年筹资政策和相关项目;二是2024年全市各级红十字会累计走访10家企业,涉及各行各业,增强了红十字会与企业的沟通联系,为下一步“5·8人道公益日”筹资活动奠定了坚实基础。

21.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

完成情况: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并于2月28日印发了《三重一大事项备案制度》,研究大额物资分配等“三重一大”事项时,向纪检组报备,并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指导,主动接受监督;二是在1月15日的巡察整改推进会上,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对《三重一大事项备案制度》进行学习,在人工晶体捐赠物资分配、支部委员会成立等“三重一大”问题上均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指导监督。

22.财务制度规定执行不严格。

完成情况: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办公室财务人员对于“2023年支付单位代理记账费3000元”已作出书面检查,2025年起,禁止使用代理记账,单位财务业务均由财务人员独立完成;二是根据中央和省、市的相关财政要求,已完善《许昌市红十字会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支出,杜绝问题再发生;三是2025年3月4日组织财务人员开展财经知识学习,提高财务人员认识,进一步严明勤俭节约过紧日子,要求财务人员在日常支出中严格贯彻落实好 《中共许昌市委办公室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进一步勤俭节约坚持过紧日子要求的通知》文件精神。

23.未设立单位代发账户。

完成情况: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许昌市红十字会已于2024年12月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南关支行开设许昌市红十字会代发工资账户,2025年1月起通过代发工资账户发放目标考核奖、年终一次性奖金、文明奖等;二是2025年3月4日组织财务人员开展机关财务知识专题学习,提升财务业务能力和水平,熟知机关单位各类账户区别及实际用途,确保资金使用透明。

24.主动作为意识不强。

完成情况: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3月11日召开2025年度工作会的契机,将志愿服务工作作为全市红十字系统工作存在的重要问题进行了通报,组织各县(市、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或专职副会长就志愿服务工作进行了座谈,指导督促各县(市、区)提升主动作为意识,利用开展“红会送医计划”“红十字进社区”红十字青少年等活动的契机,动员医疗机构、基层社区、学校等单位发展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二是已于3月17日下发了《许昌市红十字会关于下达2025年志愿服务工作指标的通知》,动员各县(市、区)和各志愿服务队伍在“河南省红十字会志愿者管理系统”中注册并积极参与活动,提高注册量全省排名和志愿服务活动规范化水平;目前系统内注册量已近500人,全省排名上升。

25.为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提供服务、争取项目支持的力度不够、办法不多。

完成情况:阶段性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要求,2024年底对红十字冠名医院“鄢陵县人民医院”进行年底评价,不断提升医院“红十字属性”;二是3月14日,爱心企业珠海市祥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向我会捐赠2000枚人工晶体,优先征得鄢陵县人民医院意愿进行发放,增强红十字冠名医院归属感;三是计划6月底前开展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调研活动,了解基层医疗部门需求,宣传红十字政策,激发医疗机构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的热情。

26.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完成情况:完成

整改情况:是向各有关单位下发了《关于报送连花清咳片发放情况的函》,督促各县(市、区)红十字会报送药品发放情况;二是2024年11月13日,联合市卫健委药政科对相关医院进行了现场督导,查看药品发放情况。三是2024年11月14日联合许昌市立医院走进建安区昌盛街道办事处官王社区开展义诊活动,为就诊村民免费发放药品;四是2024年11月25日又对许昌市中心医院、许昌中医院、许昌市建安医院、许昌市妇幼保健院、许昌市中心医院康复医院、许昌市立医院进行了电话询问。截止2024年11月30日,我市发放的连花清咳片已全部发放完毕;五是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赈济救护部作出深刻检查,并以此次药品发放为戒,举一反三,加强捐赠物资监管,建立了《捐赠物资管理制度》,全程跟踪捐赠物资发放情况,避免发生类似问题,让企业和群众满意。

27.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

完成情况:完成

整改情况:已向市卫健委党组申请,并于3月24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成立了许昌市红十字会支部委员会,建立《许昌市红十字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建立了支部议事决策机制,将“三重一大”事项提交支部委员会研究,提升支部工作规范化水平。

28.红十字会没有设置领导班子,却召开了2次民主生活会。

完成情况: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按照我会现阶段党组织构成实际情况,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于2月8日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暨2024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二是加强《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学习,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党内组织生活。

29.党员管理不严格。

完成情况: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退休党员实际情况,结合年底前慰问等形式,面对面沟通交流,了解他们思想动态,及时传达政策精神,加强退休党员管理;二是3月24日邀请退休党员参加党支部委员会成立大会,提升退休党员的参与感和组织归属感。

30.党员管理不严格。

完成情况: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经过与该名同志所在社区党组织进行联系,已于3月26日将该名同志党组织关系转入中共许昌市卫健委第五支部委员会;二是在2月11日的巡察整改推进会上,组织全体党员集体学习《新编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手册》,提升全体党员党务知识水平。

31.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不规范。

完成情况: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选人用人工作规章制度,已完善并于2月8日印发了《许昌市红十字会人事管理制度》,将干部职级晋升、备案事项提交支部委员会研究;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在2024年11月份巡中开展干部提拔任用工作时,做到了该回避的回避,该逐一表态的逐一表态;三是规范选任流程,巡察组指出问题后,在2024年11月开展干部职级晋升、备案事项时,严格执行了“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等干部任职要求,考察阶段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的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深化整改。坚持标本兼治和抓长效相统一,检视问题、查找差距、狠抓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巩固成效,对巡察整改反馈的问题,完善各项制度建设。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举措集中解决,确保条条都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在立足“治标”推行“当下改”的同时,着眼“治本”,追根溯源,深挖细查探病因,举一反三找差距。强化标本兼治,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持续深化整改。

2.落实巡察整改,增强责任担当。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并落实巡察整改,践行“两个维护”,增强责任担当。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重要论述,坚决按照市委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主要负责同志承担起组织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真正把巡察整改作为分内之事,应尽职责,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部室负责人认领责任,各负其责,切实做到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增强责任担当。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堵塞漏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扎实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在建章立制、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把探索形成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机制,融入日常,抓在日常,实现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到思想上不懈怠、行动上不停顿,不断推动整改取得实效,巩固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74-2335435;邮政信箱:许昌市竹林路与龙兴路交叉口创业服务中心B座18楼1802房间;电子邮箱:xcshszh@126.com。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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