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人体器官捐献事业发展,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国务院《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管理办法》、《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根据河南省红十字会统一安排部署,我市红十会开展人体(遗体)器官捐献者困难家庭子女助学项目。
自2023年度起被高等学校(大学、高职高专及高等专科学校)录取的、在河南省捐献人体(遗体)器官捐献者的子女。
(一)《河南省红十字会人体(遗体)器官捐献家庭子女助学项目申请表》;
http://www.zmdshszh.com/uploads/soft/230214/1_1546487321.docx
(二)申请人与捐献者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三)申请人高等学校(大学、高职高专及高等专科学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注:请在每年的10月份前提交申请资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一)申请人自户籍所在地县(区)级红十字会申请,领取资助项目申请表,完善内容及相关资料,将完善的申请资料提交至户籍所在地县(区)后,经市级红十字会审核,报送河南省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
(二)省辖市级红十字会每年10月30日前(逾期不再受理)向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提交申请资助的相关资料,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审核后,报省红十字会执委会研究;
(三)审核不合格的资料,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向省辖市级红十字会说明情况,省辖市级红十字会负责向申请人解释。
许昌市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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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红十字会 0374-2076123
鄢陵县红十字会 0374-7363767
襄城县红十字会 0374-8398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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