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大病儿童救助项目
1.对完成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的白血病患儿每人一次性资助5万元;
2.对无需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或需要移植但尚未实施移植手术的白血病患儿每人一次性资助3万元;
3.患儿在获得3万元资助款后完成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补充一次性资助2万元。
0—14周岁确诊为“先天性心脏病”且需要手术治疗的中国籍儿童
1.家庭自付5千元(不含)至1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5千元;
2.家庭自付1万元(不含)至1.5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1万元;
3.家庭自付1.5万元(不含)至2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1.5万元;
4.家庭自付2万元(不含)至3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2万元;
5.家庭自付3万元以上的(不含3万元)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3万元。
1.项目资助最低标准为5千元,经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综合报销后,低于最低标准的家庭自付部分将不予资助;
2.患有复杂先心病需多次手术、且已获得过一次项目资助的患儿,在完成第二次或第三次手术、提报相关资助材料,可予补充资助。最高资助金额累计不超过3万元。
0—14周岁确诊为“先天性心脏病”、需要手术的、家庭困难的河南籍患儿
1.家庭自付5千元(不含)至1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5千元;
2.家庭自付1万元(不含)至2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1万元;
3.家庭自付2万元(不含)至3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2万元。
1.此项目为定点医院救助项目。
2.项目资助最低标准为5千元,经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综合报销后,低于最低标准的家庭自付部分将不予资助。
3.项目资助为一次性资助,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2万元。
因患重大疾病长期或多次治疗费用较大,有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癌症患者。
1.个人医疗支出在 5000元(含)—10000元以内的(含),资助标准为1000元;
2.个人医疗支出在10000元(不含)—20000元(含),资助标准为2000元;
3.个人医疗支出20000元(不含)以上,资助标准为3000元。
1.困难家庭的眼疾患者患者。
2.曾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者、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者及直系家属和“优秀红十字志愿者”家庭眼疾病患者。
以上所有项目的申请需从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红十字会领取申请表,逐级上报,具体申请流程及申请所需资料咨询各县(市、区)红十字会或市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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