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宣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者激励奖励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认真落实《献血法》,做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工作。鼓励各地将无偿献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卫生城市创建、文明单位评比等考核内容,对开展无偿献血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建议优先考虑评优评先。明确无偿献血奉献奖终身荣誉奖的获得者,可继续按要求申报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银奖、金奖。
《通知》提出,鼓励积极探索完善无偿献血者激励措施。加快推动“三免”政策落地实施,让荣获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的献血者,可按照当地政策享受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和免交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诊察费。鼓励实现献血者“血费减免一次都不跑”。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同等医疗状况下,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优先用血。
《通知》强调,持续提升无偿献血服务质量和宣传效果。树立“以献血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推进“互联网+无偿献血”服务模式,持续推进无偿献血公益宣传工作,大力弘扬无私奉献和献血救人的人道主义精神,传递社会正能量,推动我国无偿献血事业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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